臺北市私立喬治亞幼兒園 負責人徐淑芬
處分日期:108年12月4日
違反幼照法第8條第6項規定,違規擴大使用未立案樓層。
處負責人行政罰鍰並令限期改善。罰鍰6,000元
違反幼照法第8條第6項規定,招收人數超過設立許可核定招收人數。
處負責人行政罰鍰並令限期改善。罰鍰15,000元
違反幼照法第16條第4項規定,師生比例未符規定。
處負責人行政罰鍰並令限期改善。罰鍰3,000元
違反幼照法第29條規定,部分幼兒未辦理學生團體保險。
處負責人行政罰鍰並令限期改善。罰鍰15,000元
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26條第2項規定,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從事教保服務。
處負責人及行為人行政罰鍰並限期改善。罰鍰3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