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私立何嘉仁新湖幼兒園 負責人武榮財
處分日期:108年10月29日
違反幼照法第8條第6項規定,招收人數超過設立許可核定招收人數。
處負責人行政罰鍰並令限期改善。罰鍰30,000元
違反幼照法第15條第3項規定,教職員未於30日報主管機關核備。
處負責人行政罰鍰並令限期改善。罰鍰50,000元
違反幼照法第16條第4項規定,師生比例不符。
處負責人限期改善。
違反幼照法第29條規定,部分幼兒未辦理學生團體保險。
處負責人行政罰鍰並令限期改善。罰鍰30,000元
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26條第2項規定,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從事教保服務。
處負責人及行為人行政罰鍰並限期改善。罰鍰2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