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日期:109年5月15日
違反幼照法第15條第3項規定,教職員異動未於30日內報本局備查
處負責人侯一如行政罰鍰50,000元並限期改善。
違反幼照法第43條第2項規定,疑有未經核准即招收兒童進行課後照顧服務。
處負責人侯一如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