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私立卡爾維德幼兒園 負責人徐憓雲
處分日期:108年11月22日
違反幼照法第16條第3項規定,未設置專任園長。
處負責人限期改善。
違反幼照法第16條第4項規定,師生比例不符。
處負責人限期改善。
違反幼照法第29條規定,部分幼兒未辦理學生團體保險。
處負責人行政罰鍰並令限期改善。罰鍰6,000元
違反幼照法第32條第2款規定,未公開教保服務人員及其他服務人員之學(經)歷、證照。
處負責人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