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日期:110年5月26日 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8條第6項規定,違規使用未核備空間。 處負責人靳雪真行政罰鍰6,000元並限期改善。 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26條第2項規定,以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處負責人靳雪真行政罰鍰6,000元並限期改善。 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8條第2項規定,超收費用。 處負責人靳雪真行政罰鍰6,000元並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