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日期:110年5月26日
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8條第6項規定,違規使用未核備空間。
處負責人靳雪真行政罰鍰6,000元並限期改善。

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26條第2項規定,以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處負責人靳雪真行政罰鍰6,000元並限期改善。

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8條第2項規定,超收費用。
處負責人靳雪真行政罰鍰6,000元並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