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私立海格斯大千幼兒園 負責人蔡莉莉
處分日期:108年12月13日
違反幼照法第15條第3項規定,教職員異動未於30日內報本局備查。
處負責人行政罰鍰並令限期改善。罰鍰50,000元
違反幼照法第16條第1項規定,2歲以上未滿3歲幼兒與3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混齡。
處負責人限期改善。
違反幼照法第16條第4項規定,師生比例未符規定。
處負責人所屬私立海格斯大千幼兒園停止招生1年並令限期改善。
違反幼照法第25條第2項規定,未定期檢修遊戲場設施。
處負責人限期改善。
違反幼照法第29條規定,部分幼兒未辦理學生團體保險。
處負責人行政罰鍰並令限期改善。罰鍰6,000元
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26條第2項規定,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從事教保服務。
處負責人及行為人行政罰鍰並限期改善。罰鍰2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