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日期:109年8月31日 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8條第6項規定,超收幼生。 處負責人黃瑋如行政罰鍰4萬8,000元並限期改善。 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8條第6項規定,違規擴大使用未立案區域。 處負責人黃瑋如行政罰鍰6,000元並限期改善。 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9條第1項規定,未辦理幼兒團體保險。 處負責人黃瑋如行政罰鍰6,000元並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