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私立育成幼兒園 負責人吳嫦娥 處分日期:108年12月3日 違反幼照法第38條第2項規定,收取超過備查之數額及項目收費。 處負責人行政罰鍰並令限期改善。罰鍰6,000元 違反幼照法第32條第6款規定,未公告收退費基準、收費項目及數額、減免收費之規 定。 處負責人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