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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各機關及各級學校所屬公共停車場有提供里民優惠月票及身障優惠措施之統一規範

一、本府各機關及各級學校所屬公共停車場有提供里民月票及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措施者,統一比照「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及「臺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月票出售規定」辦理之,詳如下述:

(一)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

1、臨停:停車當次前4小時免費,第5小時以後以該停車場費率半價收費。

2、月租:依停車場全日月票價格半價收費。

(二)里民優惠月票

1、小型車全日月票 7 折優惠

(1)停車場所在里設籍之里民。

(2)停車場出入口所連接道路無分隔島且寬度為15 公尺以下(含 15公尺)者,其出入口對面非所在里

之「鄰」的設籍里民。公園附建地下停車場基地周邊連接道路亦適用。

2、小型車全日月票 8 折優惠:停車場出入口周邊服務半徑 300 公尺內(含全里)設籍里民。

二、有下列情況者,得免除前揭說明一之適用:

(一)性質屬民間停車場者:屬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之停車場,其產權尚為民間所有者。

(二)短期活化土地使用,非永久提供停車場使用,如民間標租閒置市有空地所設停車場者。

(三)屬鄰避設施須提供周邊回饋性質者(回饋方案優於本市停管處規範),如焚化爐、垃圾掩埋場內所設停車場於開放時段內身障停車免費。

三、檢附「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臺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月票出售規定」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