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校安室115年第1次商借教官遴選公告(第2次公告)
1.符合資格且有意參加遴選者,請將下列紙本免備文逕送本室憑辦。 (1)推薦表(內含學校校長簽章同意)。 (2)個人自傳(應含家庭概況、最近3年之特殊工作表現、對學校與單位之具體貢獻及對未來的自我期許)。 2.自傳格式:A4、直式橫書、標楷體、18號字(全篇),內容不超過2頁,個人自傳應附有照片(電子檔照片)。 3.前項「推薦表、個人自傳」電子檔請先以E-mail傳送學務校安室羅國良教官edu_me.33@gov.taipei並電話告知,電話:2720-8889分機1279 4.報名時間自115年3月13日起至115年3月19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我的E政府 [另開新視窗]](/images/egov.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