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室115年第2次商借教官遴選公告
1.符合資格且有意參加遴選者,請將下列紙本逕送本室憑辦(免備文)。 (1)推薦表(內含學校校長簽章同意)。 (2)個人自傳(應含家庭概況、最近3年之特殊工作表現、對學校與單位之具體貢獻及對未來的自我期許)。 2.自傳格式:A4、直式橫書、標楷體、18號字(全篇),內容不超過2頁,個人自傳應附有照片(電子檔照片)。 3.前項「推薦表、個人自傳」電子檔請先以E-mail傳送學務校安室羅國良教官edu_me.33@gov.taipei並電話告知,電話:2720-8889分機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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