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部修正「文化部公共藝術視覺藝術類專家學者資料庫建置作業須知」,名稱並修正為「文化部公共藝術專家資料庫建置作業須知」,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四月十五日生效。二、 檢附來文及修正「文化部公共藝術專家資料庫建置作業須知」各1份。
一、文化部修正「文化部公共藝術視覺藝術類專家學者資料庫建置作業須知」,名稱並修正為「文化部公共藝術專家資料庫建置作業須知」,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四月十五日生效。
二、 檢附來文及修正「文化部公共藝術專家資料庫建置作業須知」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