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教育品質保證實施計畫」113學年度--國小組審議通過學校名單
「臺北市教育品質保證實施計畫」113學年度審議通過學校名單 二、審議採內部品質保證與外部品質保證分別評核,兩者皆通過之學校,本局頒發認可證書。 三、各校登入本計畫系統網站於「印表檢核與送審」項目中,點按「學校審議報告」按鈕下載審議結果報告。 四、113學年度通過審議學校為: 一、認可通過及推薦學校: 臺北市國語實驗國民小學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國民小學 臺北市私立復興實驗高級中學附設小學部 臺北市私立靜心高級中學附設小學部 二、認可通過學校: 臺北市松山區松山國民小學 臺北市松山區民生國民小學 臺北市松山區民權國民小學 臺北市大安區古亭國民小學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國民小學 臺北市中山區五常國民小學 臺北市中正區河堤國民小學 臺北市立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臺北市大同區永樂國民小學 臺北市萬華區龍山國民小學 臺北市文山區景美國民小學 臺北市文山區景興國民小學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國民小學 臺北市文山區永建國民小學 臺北市文山區興華國民小學 臺北市內湖區碧湖國民小學 臺北市內湖區康寧國民小學 臺北市內湖區明湖國民小學 臺北市內湖區麗山國民小學 臺北市內湖區文湖國民小學 臺北市士林區富安國民小學 臺北市士林區劍潭國民小學 臺北市士林區百齡國民小學 臺北市士林區三玉國民小學 臺北市北投區北投國民小學 臺北市北投區清江國民小學 臺北市北投區大屯國民小學 臺北市北投區桃源國民小學 臺北市私立光仁國民小學 臺北市私立中山國民小學 臺北市士林區芝山國民小學 臺北市中山區大佳國民小學
一、依據114年7月8日臺北市中小學教育品質保證指導委員會決議事項辦理。

![我的E政府 [另開新視窗]](/images/egov.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