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教署112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新任團員第2次遴選簡章
轉知教育部國教署112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新任團員第2次遴選簡章 一、辦理機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服務期程:自 112 年 8 月 1 日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 三、遴選資格:國中小現職合格教師,具備五年以上合格教師之教學服務年資,及三年以上直轄市、縣(市)輔導團兼任輔導員或二年以上直轄市、縣(市)輔導團專任輔導員資歷。 四、受理推薦時間:即日起至112年6月20日(星期二)止。申請方式詳見遴選簡章。 遴選簡章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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