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承辦之地方政府遴選要點」,名稱並修正為「運動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承辦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要點」,業經運動部於中華民國115年8月25日運競(七)字第1150302159A號令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掃描檔、要點修正規定對照表及修正規定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