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後「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方式須知」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並自111年8月1日生效。
修正後「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
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方式須知」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並自111年8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