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都市發展局111年3月22日北市都授建字第1116024395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該局111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19號,目錄第三組編號第004號。 三、本案收列於本市建管處網站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aspx。 四、檢附內政部營建署釋示「關於親子廁所與無障礙廁所得合併設置條件」函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