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職業證照與職業學校類科對照表」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3年2月19日以臺教國署高字1130011177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職業證照與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類科對照表」,發布令及該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