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4月30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090047730號函辦理。二、有意提報申請計畫之幼兒園,請於109年5月22日(星期五)前填具實施計畫函報本局,經本局初審後將報國教署擇優核定。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4月30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090047730號函辦理。
二、有意提報申請計畫之幼兒園,請於109年5月22日(星期五)前填具實施計畫函報本局,經本局初審後將報國教署擇優核定。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前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