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申請109學年度公私立幼兒園輔導:基礎評鑑輔導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前教育科
- 聯絡人:顏珮瑜
- 聯絡資訊:1999#6381
【公告】申請109學年度公私立幼兒園輔導:基礎評鑑輔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3月16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090029353號函辦理。
二、為輔導幼兒園使其營運符合幼兒園基礎評鑑指標及相關法令規定,國教署特辦理旨揭輔導計畫,內容如下:
(一)輔導對象:
1、尚未接受基礎評鑑,或雖經基礎評鑑但評鑑結果為未通過之幼兒園;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由公立托兒所改制之幼兒園及私立幼兒園得優先輔導。
2、行政管理待協助之幼兒園。
(二)輔導人員:本局負責教保服務業務之行政人員或國民教育輔導團幼兒教育輔導小組團員。
(三)輔導內容: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公告之基礎評鑑指標或幼兒園所提行政管理需求予以輔導。
三、欲申請旨揭輔導計畫者,請於109年4月1日至109年4月25日間逕至「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之輔導計畫區填報(※系統將於4/25關閉,請務必確認系統已送出),列印該輔導計畫申請表並完成核章後,於109年4月27日(星期一)前將相關紙本資料函報本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同一學年「基礎評鑑輔導」與「專業發展輔導」擇一申請。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前教育科
![我的E政府 [另開新視窗]](/images/egov.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