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申請109學年度公私立幼兒園輔導:專業發展輔導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前教育科
- 聯絡人:顏珮瑜
- 聯絡資訊:1999#6381
【公告】申請109學年度公私立幼兒園輔導:專業發展輔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3月16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090029351號函辦理。
二、欲申請旨揭輔導計畫者,請依限完成以下事項,逾期不予受理:
1.請於109年4月1日至109年4月25日間逕至「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之輔導計畫區完成填報。
※系統將於4/25關閉,請務必確認系統已送出並完成輔導人員審核
2.系統完成後列印該輔導計畫申請表並完成核章,於109年4月27日(星期一)前將相關紙本資料(詳見幼兒園自審表)函報本局(學前教育科 顏小姐收)。
※為利資料審查,請勿膠裝或裝訂提報資料
三、其他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相關規定,請參閱公文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公私立幼兒園輔導作業原則」。
2.第1次申請者,請務必詳閱「申請須知簡報」、「作業期程表」及「線上系統操作說明」。
3.欲參加專業發展輔導之幼兒園,可先從「108專業發展輔導人員名單」尋找合適的輔導人員,並與輔導人員取得共識,於申請期限內完成申請作業。
4.同一學年「基礎評鑑輔導」與「專業發展輔導」擇一申請。
5.檢附「幼兒園自審表」、「輔導人員合作計畫」表件各一份。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前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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