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幼兒園基礎評鑑報告申復及申訴書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前教育科
- 聯絡人:温怡婷
- 聯絡資訊:1999轉6382
一、依據「臺北市107-111學年幼兒園基礎評鑑暨追蹤評鑑實施計畫」辦理。
二、針對評鑑報告初稿提起「申復」:請使用申復書,於收到評鑑報告初稿後2個星期內送交本局。
三、針對評鑑報告提起「申訴」:請使用申訴書,於收到評鑑報告後1個月內送交本局。
三、另依教育部103年5月1日臺教授國字第1030040083號函說明,事後補正或改善資料非得提出申訴之理由。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前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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