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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優生】請問資優生應如何鑑定?

關於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相關規定如下:
(一)應依教育部頒之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規定,並由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負責相關事宜。
(二)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應以標準化評量工具,採多元及多階段之評量方式。其評量之實施應依觀察、推薦、初審、初選、複選及綜合研判之程序辦理。除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優異學生之鑑定外,其他各類學生之鑑定,均不得施以學科成就測驗。
(三)如仍有其他資優生鑑定事宜,國小階段請洽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3154國中階段請洽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343高中階段請洽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