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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下稱教育局) 為臺北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置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下設10科6室,組織架構圖如下: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本局行政組織架構圖 局長  副局長  副局長  主任秘書  技職教育科  中等教育科  國小教育科  學前教育科  特殊教育科  終身教育科  體育及衛生保健科  工程及財產科  資訊教育科  教育視導與品保科  秘書室  學務校安室  會計室  統計室  人事室  政風室  臺北市立各級學校  臺北市立圖書館  臺北市立動物園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


局本部包含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專門委員、督學、秘書及科員。
本局各單位職掌如下:
 一、技職教育科:技職教育、高等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等事項。
 二、中等教育科:高級中等教育、國中教育及國際教育等事項。
 三、國小教育科:國小教育事項。
 四、學前教育科:學前教育事項。
 五、特殊教育科:特殊教育事項。
 六、終身教育科:終身及補習教育等事項。
 七、體育及衛生保健科:各級學校體育、衛生保健及環境教育等事項。
 八、工程及財產科:市立學校、本局所屬社會教育機構等用地取得與財產管理及營繕工程等事項。
 九、資訊教育科:應用資訊科技於教學與學習、行政資訊化及資訊教育等事項。
十、教育視導與品保科:各級學校之視導考核及教育品質保證等事項。
十一、秘書室:文書、檔案、出納、總務、財產之管理與法制、府會聯絡、新聞聯繫、研考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事項。
十二、學務校安室:依法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校園安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防災教育、全民國防教育及軍訓工作等事項。
十三、會計室: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帳務檢查等事項。
十四、統計室:依法辦理統計事項。
十五、人事室: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十六、政風室: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教育局下設5個二級機關,分別為臺北市立圖書館臺北市立動物園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
教育局下設251所學校,分別為大學1所、高級中學28所、高級職業學校7所、特殊教育學校4所、國民中學58所、國民小學139所及幼兒園14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