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入學】經審議通過核定提早入學者,於鑑定通過當年度是否一定要進入國民小學就讀?可以保留通過資格嗎?
1.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審議通過核定提早入學者,得放棄提早入學資格。 2.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審議通過核定提早入學者,如欲就讀國民小學,應持鑑輔會核發之「提早入學資格證明書」,依「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或「臺北市114學年度私立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招生實施計畫」之相關規定及時限,至分發學校或就讀學校辦理報到手續,逾期視同放棄提早入學資格。 3.洽詢電話02-27208889轉3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