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係社會教育之一環,與商業處權管之營利事業登記不同,不須辦理營利事業登記。有關補習班籌設、立案應依「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辦理,其中涉及建築物安全及消防安全部分由建管處及消防局本權責審查。相關表件請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查詢 連絡電話:1999分機6425、6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