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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局函轉國防部憲兵指揮部釋示「海岸、山地及重要軍事設備管制區與禁建、限建範圍劃定、公告及管制作業規定」內「博愛警備管制區內非公有行政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相關事宜」

都發局函轉國防部釋示「海岸、山地及重要軍事設備管制區與禁建、限建範圍劃定、公告及管制作業規定」內「博愛警備管制區內非公有行政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相關事宜」。博愛警備管制區設立教育部核准(私人或民間公司創辦)之公私立幼兒園者應符合前揭規範;另「社教設施」非屬政府機關部門運用條件,故區域內不得作為其分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