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檢舉方式】民眾知悉有與本局暨所屬公立各級學校、社教機構人員有貪瀆之情事時,應如何提出檢舉?

為鼓勵檢舉貪瀆不法,法務部廉政署設置多元檢舉管道如下:

(一)「現場檢舉」方式:於上班日日間(08:30-12:30、13:30-17:30),該署各區調查組均有專人負責受理民眾現場檢舉事項。

(二)「電話檢舉」方式:設置0800受理陳情檢舉免付費專線,電話為「0800-286-586」(0800-你爆料-我爆料)。(上班日08:30-12:30、13:30-21:30;週休二日及國定假日08:30-12:30、13:30-17:30)

(三)「書面檢舉」方式:檢舉專用郵政信箱為「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四)傳真檢舉」方式:專線為「02-2381-1234」。

(五)「網頁填報」方式:請參見該署首頁https://www.aac.moj.gov.tw/)/檢舉和申請專區/我要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