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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就學區(包括共同就學區)劃定範圍」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

一、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5條規定辦理。
二、旨揭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就學區及共同就學區劃定結果與108學年度規劃相同。
三、檢附教育部核定109學年度各直轄市、縣(市)就學區及共同就學區劃定範圍1份。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