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5條規定辦理。 二、旨揭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就學區及共同就學區劃定結果與108學年度規劃相同。 三、檢附教育部核定109學年度各直轄市、縣(市)就學區及共同就學區劃定範圍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