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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幼招生】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如何認定?留職停薪者是否算現職?

以正式教職員工為準(含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不包含代理代課教師、臨時人力、約聘僱人員、專案配置人員(助理)等。

且需於新(114)學年度8月1日在職,其子女才具有優先錄取資格,因此留職停薪者非屬現職教職員工,倘欲於114年8月1日復職,需提早告知校內人事單位,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其子女才具有優先錄取資格。
如有其他疑問,請洽02-27208889轉6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