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依《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第6條相關暫緩入學規定申請;幼兒如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同意暫緩入學後,得優先安置。相關規定請逕洽本市特殊教育科。如有其他疑問,請洽02-27208889轉6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