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須與父母一方、直系血親尊親屬或監護人共同設籍同一戶,才能參加本市公幼登記入園(上述監護人不包括父母依民法第1092條規定以書面委託之監護人)。但幼兒具備原住民身分、經社政主管機關依法安置或任職於同一學校之教職員工子女者,得免設籍本市。如有其他疑問,請洽02-27208889轉6381。
幼兒須與父母一方、直系血親尊親屬或監護人共同設籍同一戶,才能參加本市公幼登記入園(上述監護人不包括父母依民法第1092條規定以書面委託之監護人)。
但幼兒具備原住民身分、經社政主管機關依法安置或任職於同一學校之教職員工子女者,得免設籍本市。如有其他疑問,請洽02-27208889轉6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