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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會議紀錄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程及財產科

會議紀錄係重申各機關應有效運用公共設施,避免閒置情形,倘有釐清必要性,應主動清查。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程及財產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