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本府資源有效分配及利用,並活化閒置或低度使用不動產,將建置各機關學校未來4年市有不動產供需資料庫,並召開本市市有資產供需整合會議審查;為使會議順利進行,茲訂定「臺北市市有資產供需整合審查原則」及「臺北市市有不動產供需調配計畫」,並製作相關流程圖,請貴機關學校配合依上開原則、計畫及相關流程圖辦理。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程及財產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