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推廣電動車充電設施用電一案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程及財產科
一、 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下稱台北市區營業處)112年4月27日北市字第1128044360及 1121093713號函辦理。 二、 為促進電動車充電設施設置普及將有利於電動車推廣, 進而實現運輸無碳化之政策目標及我國電動車發展目標 ,台北市區營業處已建置電動車充電設施示範場,將由專人引導解說電動車充電設施用電相關事項,希有效解決新既設公寓大廈設置充電設施及該營業處佈設供電設備等相關議題。 三、 如有參觀電動車充電設施示範場之需求,可至台北市區營業處網頁「電動車充電樁預約解說申請」一欄 線上預約(亦可去函預約)。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程及財產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