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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市有公用不動產被占用處理情形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程及財產科

依本市市有公用不動產被占用處理作業要點第13點規定:「管理機關依本要點辦理占用清理之情形,應詳實登錄於本府財產管理系統,並隨時異動更新。」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程及財產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