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修正「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客家文化活動補助要點」

一、修正「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客家文化活動補助要點」,業經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109年8月27日北市客一字第10930038231號令發布。

 
二、本案業已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業,系統流水號為1093200J0001,請法務局刊登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三、附件:本要點第3點、第4點修正規定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