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轉知僑務委員會有關漢城華僑中學徵聘教師一案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3年11月12日僑教學字第1130088374A號函辦理。

二、旨揭僑校擬招聘教師,其條件及待遇等資料詳徵才訊息;意者請於本(113)年12月15日前將應徵資料備齊後,逕電郵或郵寄至該校。

三、檢附本案徵才資訊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