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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入學】身心障礙學生若沒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應如何入學?

無論有無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之身心障礙學生,都應經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的鑑定後,始能分發至適當學校就讀。

如果未經鑑定入學之特殊教育學生,在校學習有特殊需求時,學校也會主動向本市教育局提報鑑定安置;若無特殊需求時,則與一般生共同學習。


(如有問題請電洽中教科02-2720-8889或1999分機6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