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有無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之身心障礙學生,都應經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的鑑定後,始能分發至適當學校就讀。如果未經鑑定入學之特殊教育學生,在校學習有特殊需求時,學校也會主動向本市教育局提報鑑定安置;若無特殊需求時,則與一般生共同學習。(如有問題請電洽中教科02-2720-8889或1999分機1214)
無論有無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之身心障礙學生,都應經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的鑑定後,始能分發至適當學校就讀。
如果未經鑑定入學之特殊教育學生,在校學習有特殊需求時,學校也會主動向本市教育局提報鑑定安置;若無特殊需求時,則與一般生共同學習。
(如有問題請電洽中教科02-2720-8889或1999分機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