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必須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設籍,因此除祖父母為法定監護人,學生需和父母設籍,如因特殊家庭因素或父母在外地工作,惠請妥與學校說明。倘學校未額滿,確實設籍居住學區即可就讀,不需房屋權狀;倘學校額滿,學生於前一年設籍額滿國中學區且學生之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權狀者係屬優先分發。符合優先條件者分發完畢,倘有餘額,則依設籍先後分發至額滿為止,排序方式如下:(一)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與學生共同設籍者。(二)父或母與學生共同設籍者。連絡電話:02-27208889或1999轉分機6360
學生必須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設籍,因此除祖父母為法定監護人,學生需和父母設籍,如因特殊家庭因素或父母在外地工作,惠請妥與學校說明。倘學校未額滿,確實設籍居住學區即可就讀,不需房屋權狀;倘學校額滿,學生於前一年設籍額滿國中學區且學生之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權狀者係屬優先分發。符合優先條件者分發完畢,倘有餘額,則依設籍先後分發至額滿為止,排序方式如下:
(一)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與學生共同設籍者。
(二)父或母與學生共同設籍者。
連絡電話:02-27208889或1999轉分機6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