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簡章第5頁「兄弟姊妹為身心障礙且就讀同一幼兒園」有關證明文件準備說明:戶口名簿正本(兄弟姊妹身分認定限「原園直升幼兒」及「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優先入園之新生」,不含「113」學年度該幼兒園畢業生。)
修正簡章第5頁「兄弟姊妹為身心障礙且就讀同一幼兒園」有關證明文件準備說明:
戶口名簿正本(兄弟姊妹身分認定限「原園直升幼兒」及「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優先入園之新生」,不含「113」學年度該幼兒園畢業生。)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前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