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北市政府辦理都市計畫案研擬規劃階段之民眾參與作業程序

訂定「臺北市政府辦理都市計畫案研擬規劃階段之民眾參與作業程序」,業經本府108年10月14日府都規字第
10830952311號令發布,自108年10月1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