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北市113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候用校長甄選簡章
一、依據113年9月6日本市113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候用校長甄選儲訓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為儲訓培育本市市立國民中學候用校長,本次甄選分三部分進行,第一部分為資績評分,第二部分口試及第三部分筆試。口試訂於113年11月16日(星期六)、筆試訂於113年11月23日(星期六)假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以下簡稱大同高中)辦理本次甄選,最後錄取名額計8名。 三、本市113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候用校長甄選儲訓作業,說明如下: 1.報名日期:113年10月7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及113年10月8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時止。 2.報名地點: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行政大樓4樓視聽教室。(地址: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67號) 3.報名方式:須親自報名,委託他人代理或通訊報名一律不受理。 資績評分占總成績40%,以資績評分表為準。 2.第二部分:口試 (1)口試日期:113年11月16日(星期六)上午8時起。如逾表定報到時間仍未入場報到者,視同放棄口試資格。 (2)本階段甄選計分項目及標準:占總成績30%,以「學校教育行政理論與實務」為主題,含括校務行政、課程與教學領導、學校教育實務三大面向,依報名人數多寡區分試場數,每一試場分為 A、B 兩組(兩組皆為同一主題及面向),每組3位委員,每位應試者皆需參與兩組之口試,口試成績以6位委員之口試分數平均計算。 3.第三階段:筆試 (1)筆試訂於113年11月23日(星期六)上午8時20分至中午12時(含報到時間)。 (2)計分項目及標準:筆試占總成績30%,以「國民教育與政策」、「學校領導素養」兩科內容命題,每科進行 90 分鐘筆試。 (3)錄取名額:8名。(依總分高低順序,錄取前8名參加儲訓)。錄取名額得視報名人數及應考人成績與當年度校長出缺情形等因素,經委員會討論後,酌予增減。 (三)甄選錄取者應參加儲訓,儲訓課程分為下列二階段,儲訓確定時程由本局另行通知: 1、第一階段儲訓:本市自行辦理約3週之儲訓課程,預計114年2月底前辦理。 2、第二階段儲訓:委託國家教育研究院開設約8週之儲訓課程,屆時將轉知參與儲訓 人員相關訊息,預計於114年3-4月辦理。
(一)報名
(二)甄選程序、日期、計分標準及錄取名額
1.第一部分:資績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