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方案:鼓勵準公共幼兒園依年資、學歷支給其薪資至相當非營利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同等級別之標準,首年依準公共幼兒園契約核定招收人數規模及符合薪資標準之員額比例,補助3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之經費。
B方案:每年依「薪資提升」、「公共安全」、「教學品質」、「招生比率」及「園務運作」五個向度考評,換算積分核予20萬至40萬元補助。
C方案:部分負擔準公共幼兒園提升薪資差額經費之70%,每人每月最高補助721元。
D方案:以準公共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年資,每年發給依年資累計之獎勵金津貼金額—年資1年以上:12,000元、年資3年以上:21,600元、年資5年以上:2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