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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法律責任個案檢討及防弊作為」宣導參考教材

一、依本府政風處111年8月10日北市政三字第1113006362號函辦理。
二、因應近年發生之個別違失弊案,請就久任一職之問題作為警惕及教訓,互通相關案例,從根源上予以防制等情,法務部廉政署製作「公務員法律責任個案檢討及防弊作為」宣導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