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學年度第2學期安心就學溫馨輔導實施計畫
一、依據本局114年2月8日北市教國字第1143036404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教育施政主軸「弱勢關懷」理念,本局自98學年度第1學期起,每學期辦理旨揭計畫,並視執行狀況持續辦理或調整,使其貼近弱勢家庭需求。 三、本學期補助內容及規定請詳閱「113學年度第2學期安心就學溫馨輔導實施計畫」、「申請表」、「教育補助身分一覽表」、「教育補助申請對照表」及「問與答」。 四、本學期學雜費及代收代辦費收費標準請詳閱附件7,繳費期間為114年3月5日(星期三)起至114年3月21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