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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修正「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科與輔系及學位學程學分學程認定標準」部分條文。

中華民國103年4月25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034640B號令(發布令詳如附件),修正「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科與輔系及學位學程學分學程認定標準」部分條文。完整條文請逕上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