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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公私立幼兒園輔導作業原則」修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教保服務機構輔導作業原則」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前教育科
  • 聯絡人:吳怡蓁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28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00054477C號函。

二、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公私立幼兒園輔導作業原則」,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教保服務機構輔導作業原則」。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前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