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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幼兒園教職員工公文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前教育科

1/17注意事項
園所函報教育局人事異動,若10日內未收到教育局函覆備查,請盡速聯絡相關行政區承辦人員確認。
教育局感謝園所在紙本公文上配合,讓業務推動能順利進行。
以下補充園所新進教職員工公文函報注意事項:
1.新進教職員工請於到職後請於30日內於登錄教育部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在案以維護教保服務人員權益,園所離職員工盡速登錄,並函報教育局備查。
2.教職員工離職只有1張公文報局,教職員工待審清冊、職工異動表可以不用列印送教育局。
3.新進人員報教育局備查,切結書正本外,檢附資料皆為影印本。
1.新進員工切結書1份。
2.身分證影印本。
3.體檢表影印本(含A肝、胸部X光片檢查)
4.學歷證明影印本。
5.基本救命術8小時研習時數證明影印本。(須一年內)
本相關檔案會除會放置學前教育科/熱門公告外(因時間會變動,會較難找)
亦放在學前教育科/其他資料方便園所下載(較少變動)
http://www.edunet.taipei.gov.tw/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前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