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標(一)遴選並獎勵能具體落實三好教育教學與活動之學校,樹立推動典範。(二)鼓勵實踐學校能將落實的經驗,推廣到其他學校與社區,成就三好社會。二、獎勵方式依學校提出之計畫書內容及學校規模,通過選拔之學校,由主辦單位提供實踐計畫所需之獎助金三十萬至六萬元不等。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一、目標(一)遴選並獎勵能具體落實三好教育教學與活動之學校,樹立推動典範。
(二)鼓勵實踐學校能將落實的經驗,推廣到其他學校與社區,成就三好社會。
二、獎勵方式依學校提出之計畫書內容及學校規模,通過選拔之學校,由主辦單位提供實踐計畫所需之獎助金三十萬至六萬元不等。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